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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公告
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公告
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张弢、欧洪先、李盘生、罗天友、吴素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42)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证券时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)。公司持股5%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、欧洪先、李盘生、罗天友、吴素叶(以下简称“五名股东”)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,760,000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.00%)。
近日,公司收到五名股东通知,本次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张弢、欧洪先、李盘生、罗天友、吴素叶、欧少兰、邓剑雄七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,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,827,432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2.92%。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,五名股东由于个人原因,未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实施股份减持。
1、本次减持计划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-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2、五名股东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,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,五名股东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,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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